不知道警察違憲與路過中正一最後會怎樣落幕
先來看看警察違憲的事實
現在輿論一直在模糊焦點
說公投盟在申請外的地方集會 是公投盟先違法
姑且不論當天驅離之程序上的瑕疵
但是在4/9 中正一的網頁上與中正一局長口中均透露
除了直接取消公投盟集會許可
並對於日後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(已畫重點:圖片中藍字部分)
明顯已經違反憲法
違法憲法跟違反一般法律到底哪個比較嚴重?
除了馬卡茸這種沒常識的人之外 其他普羅大眾應該明瞭
(馬卡茸的法律常識還活在戒嚴時期當中)
"警察違憲" 這才是民眾路過中正一的原因
然後就開始踢皮球 一下是台北市長下令
之後又說是台北市警察局長下令
始終沒有人出來說明清楚 搞不清楚是誰該負責
很快的在4/13又通過公投盟的集會遊行許可
看來是要規避違憲的話題 所以趕快再通過嗎?
然後矛頭便指向台大學生的失言
因為媒體的操作 整個壓力都跑到學生身上
當天中正一局長說願意道歉
如果有錯願意負責 於是口頭請辭
聽起來相當有誠意 做起來卻不是
願意道歉 為何而道歉沒說 也並沒有道歉
有錯願意負責所以口頭請辭 為何錯而負責沒說
也只有口頭請辭 這樣是要負什麼責任
不就是打打嘴砲嘛
哪個公家機關辭職只要口頭講一講就好?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40414/346345.htm#ixzz2yzDFzBmm
學生昨天為失言風波也發出聲明並道歉
如果學生願意負責 警察方面是否也該有人出來負責
執法 是警察的職務 是法律賦予警察權力
警察本身違法 不知道民眾要如何遵守法律
台大學生 上街頭不是職務 拿麥克風表達訴求不是義務
如果都肯願意為失言負責了
警察難道不用為失職負責嗎?
我傻傻的以為太陽花學運引發了公民的覺醒
但大多數人卻還是被媒體牽著鼻子走
我傻傻的以為有一天警察或是掌權的那一方
會脫下制服放下權位跟人民站在同一線
但大多數人還是冷眼旁觀 自掃門前雪
新的世代 有許多人的態度與高度均在我們之上
改正社會長久以來的陋習
改變錯誤的觀念跟思維
還有很長的路要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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