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警察違憲與路過中正一最後會怎樣落幕

先來看看警察違憲的事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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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輿論一直在模糊焦點  

說公投盟在申請外的地方集會  是公投盟先違法


姑且不論當天驅離之程序上的瑕疵

但是在4/9  中正一的網頁上與中正一局長口中均透露

除了直接取消公投盟集會許可  

並對於日後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(已畫重點:圖片中藍字部分)


明顯已經違反憲法  

違法憲法跟違反一般法律到底哪個比較嚴重?


除了馬卡茸這種沒常識的人之外  其他普羅大眾應該明瞭

(馬卡茸的法律常識還活在戒嚴時期當中)

"警察違憲"  這才是民眾路過中正一的原因




police2  

然後就開始踢皮球  一下是台北市長下令

之後又說是台北市警察局長下令


始終沒有人出來說明清楚  搞不清楚是誰該負責  

很快的在4/13又通過公投盟的集會遊行許可

看來是要規避違憲的話題  所以趕快再通過嗎?

然後矛頭便指向台大學生的失言


因為媒體的操作  整個壓力都跑到學生身上




當天中正一局長說願意道歉  

如果有錯願意負責  於是口頭請辭


聽起來相當有誠意  做起來卻不是

願意道歉  為何而道歉沒說  也並沒有道歉

有錯願意負責所以口頭請辭  為何錯而負責沒說

也只有口頭請辭  這樣是要負什麼責任

不就是打打嘴砲嘛  

哪個公家機關辭職只要口頭講一講就好?




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40414/346345.htm#ixzz2yzDFzBmm

學生昨天為失言風波也發出聲明並道歉

如果學生願意負責  警察方面是否也該有人出來負責

執法  是警察的職務  是法律賦予警察權力

警察本身違法  不知道民眾要如何遵守法律

台大學生  上街頭不是職務  拿麥克風表達訴求不是義務

如果都肯願意為失言負責了

警察難道不用為失職負責嗎?




我傻傻的以為太陽花學運引發了公民的覺醒

但大多數人卻還是被媒體牽著鼻子走

我傻傻的以為有一天警察或是掌權的那一方

會脫下制服放下權位跟人民站在同一線

但大多數人還是冷眼旁觀  自掃門前雪




新的世代  有許多人的態度與高度均在我們之上

改正社會長久以來的陋習 

改變錯誤的觀念跟思維

還有很長的路要走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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